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2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强调,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增强以改革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自觉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一脉相承,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改革”二字出现了27次,对党的建设、司法、执法、审批等多个领域的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要求“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指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所在。
制度是改革的依据和结果,改革是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决定》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站在5000多年中华文明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通过一次次的改革,不断探索实践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和制度。从五四运动到三大改造,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每一次党中央都是站在历史潮头,果敢抉择,科学部署,引领改革阔步前行。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到如今五年的时间里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为提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在改革的实践与创新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而取得的宝贵成果。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中国之制”的坚定信仰者、执着践行者。
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无限信仰,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决定》用“13个坚持”系统总结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使人们对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势的认识实现了空前拓展,也使坚定制度自信的基本依据实现了空前拓展。凭借“13个坚持”的显著优势,任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质疑和攻讦都无法站稳跟脚。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执着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各级党员干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责无旁贷的使命担当。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的进程中,各级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各项伟大事业的先锋战士应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在执行制度、完善制度、发扬制度的基础上,为全面深化改革这辆马车添加动力、凝聚能量。要责无旁贷的落实制度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要责无旁贷的完善制度内涵,健全决策机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更要责无旁贷发扬“党的领导”这一最大的制度优势,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部署,在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改革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往深里学、往实里做,做“中国之制”的坚定信仰者、模范遵循者,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改革效能,让制度的力量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释放。
朱博文